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 第八次会长会议暨第四次理事会会议 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召开
4月14日,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八次会长会议暨第四次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在诸暨召开。 
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宗教业务处处长陈韩洋莅会指导。省佛协副会长、市佛协会长净芳法师主持会长会议。市佛协常务副会长传实法师,副会长法弘、了成、了德、合寿、常安、了如、隆钦、戒情法师出席。市佛协监事会副主任永军、仁修法师,诸暨市佛协会长方正法师,上虞区佛协会长印瑞法师列席会议。监事会副主任通果法师因事请假。 市佛协七届八次会长会议商议了《绍兴市僧才培养基地建设与负责人管理实施方案》、2026年绍兴市佛教协会教职人员轮训班方案;通报了2026年绍兴市后备僧才选拔考试成绩,通过了场所负责人调整的有关事项。 会议强调,各区、县(市)佛协要坚持从严治教,把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实行“谁登记、谁负责”模式,明确场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佛协会长为第一责任人,实施备案动态管理,切实防范履职风险与追责隐患。 同时,全市佛教界要着力加强僧才培养,提升佛教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严格管理与系统培养双轮驱动,强化基层佛教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推动绍兴佛教健康传承、有序发展。 

会长会议后,随即举行七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中佛协《关于在全国佛教界落实<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工作指南》及《大型宗教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场所负责人调整事项。 
会议系统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绍兴佛教界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佛教中国化。作为佛教健康传承的核心方向,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进“五个认同”,同时推动文化融合,挖掘佛教思想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坚持佛教治理法治化。组织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佛教活动,规范场所管理,健全内部制度,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维护佛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是坚持佛教管理规范化。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佛协架构体系,提升组织化程度,通过人才队伍建设与常态化考核,提升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四是坚持抵制佛教商业化。要切实履行佛教场所主体责任,加强监督,及时制止商业化倾向,通过培训、讲座,提升教职人员和信众的辨识力,守住清净有序的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佛教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推进佛教中国化、佛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当前我市佛教界的重要任务,会议就认真落实该项任务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定爱党爱国爱教政治自觉。全市佛教界要深刻领会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对佛教工作的新要求,始终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将佛教事业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服务社会、利益众生中践行信仰、报恩国家。 二是加强佛教界责任担当。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共同富裕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佛教教义教规,积极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自觉践行教义教规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推动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促进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维护道场清净庄严。我们要以中佛协的工作指南为抓手,深入开展崇俭戒奢监督教育活动,防范佛教商业化、世俗化倾向。要加强戒律修持,规范佛事活动,提升僧众素养,推动形成节俭、清净、如法的佛教风尚,向社会展现绍兴佛教的优良形象。 四是推动从严治教全面落实。全市佛教界要持续深化“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寺院管理水平。要始终重视对青年僧才的培养工作,持之以恒推进“青蓝接力”工程,为绍兴佛教健康传承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