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佛教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 第六次会长会议暨全市佛教界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 教育活动部署会议 


11月19日,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会长会议暨全市佛教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部署会议在柯桥区安康寺召开。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宗教业务处处长陈韩洋,宗教综合处处长杨小龙莅会指导。 市佛协会长净芳法师主持会议。常务副会长传实法师,副会长法弘、了成、了德、合寿、常安、了如、隆钦、戒情法师出席。市佛协监事会副主任永军、仁修、通果法师,市佛协全体副秘书长、诸暨市佛协会长方正法师列席会议。上虞区佛协会长印瑞法师因事请假。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三十二次、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及省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精神,宣读全国性宗教团体《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

会议安排部署《关于在绍兴市佛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全市佛教界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理解把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佛教工作;市佛协要指导各区、县(市)佛协组织实施好“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各地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持续加强佛教团体自身建设,更好发挥其桥梁纽带和自律规范作用,进一步完善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与日常管理机制,依法加强佛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佛教领域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积极响应中国佛教协会、浙江省佛教协会等倡议,围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四项核心任务,向全市佛教界提出四点倡议: 一、强化政治引领,做爱国爱教的坚定践行者。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爱国主义精神内化于信仰实践,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信正行、遵纪守法,确保绍兴佛教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行。 二、深化法治观念,做学法规守戒律的模范遵守者。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基本准则。以“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及佛教戒律清规的系统学习。坚持参与“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将依法治教贯穿于寺院管理、教务活动、个人修行的全过程。对戒律松弛、违纪违法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佛教清净庄严的整体形象。 三、注重内修外弘,做重修为树形象的有力推动者。引导广大教职人员持守净戒、精进修学、提升道德素养,大力弘扬佛教崇俭戒奢优良传统,坚决抵制佛教商业化、世俗化倾向。以“文化润教”为引领,持续推进“五名”工程,提升绍兴佛教在经典研习、讲经说法、僧才培养等方面的水平,展现绍兴佛教清净和合、如法如仪的良好风貌。 四、担当社会责任,做服务社会的积极奉献者。要继承和发扬佛教“慈悲济世、利乐有情”的优良传统,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持续加强“双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青蓝接力”工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信仰纯正、德才兼备的青年僧伽队伍,为促进社会和谐、人心向善提供佛教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