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长会议召开

9月19日,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长会议在越城区龙华古寺召开。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宗教业务处处长陈韩洋,宗教综合处处长杨小龙莅会指导。 市佛协会长净芳法师主持会议。市佛协常务副会长传实法师,副会长法弘、了成、了德、合寿、常安、了如、隆钦、戒情法师出席。市佛协第一届监事会副主任永军、仁修、通果法师,诸暨市佛协会长方正法师,上虞区佛协会长印瑞法师列席会议。

传实常务副会长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法弘副会长传达学习《“之江同心·正信正行”致全省宗教界的倡议》《浙江省宗教界自律行为规范》等文件。

了成副会长传达学习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坚持以戒为师,推动我国佛教健康传承》文件。



各地佛协汇报关于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情况。

了如副会长汇报关于市戒珠讲寺承办“2025浙江省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筹备情况及人员分工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陈韩洋处长在会上强调,全市佛教教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依照既定规章制度和流程开展一切法务活动,确保流程合规、信息透明、管理到位,共同维护佛教领域和谐稳定。

杨小龙处长强调宗教活动场所基建项目规范审批的有关事项。

净芳会长最后作会议小结,围绕“严”字主基调,向全市佛教界提出四点倡议:
一、坚定政治方向,做爱党爱国爱教的力行者。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走佛教中国化道路,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正信正行;通过积极开展红色教育“五百行动”等活动,不断增进“五个认同”,继承和发扬佛教界爱党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 二、坚持文化润教,做中国化实践的推动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寺院建设、僧才培养与佛法弘扬,持续推进“五名”工程,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佛教文化标识;通过讲经交流会等方式,推动经典研习与僧才培养,展现绍兴佛教新风貌。
三、坚守国法教规,做崇法尚和的践行者。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积极参与“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将法治精神融入信仰实践,不断加强自我约束,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教风建设,坚决抵制佛教商业化,推动绍兴佛教健康传承、有序发展。 四、坚实社会责任,做服务大众的奉献者。加强佛教“双通”人才培养,推进“青蓝接力”工程,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青年僧才队伍;依法开展公益慈善,用实际行动践行菩萨道精神,服务社会、利益众生,贡献佛教和谐向善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