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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佛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隆重召开

 

绍兴市佛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在市区隆重召开

徐明光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净芳大和尚当选会长

 

 

101213绍兴市佛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在市区稽山宾馆隆重举行,绍兴市副市长徐明光,绍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滕建华,副局长吴军等领导出席,来自全市各地的68位佛教界代表、特邀代表与会。省佛教协会秘书长徐明仁和市宗教团体代表昝忠明分别致贺词。

 

  

徐明光副市长在开幕式上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绍兴市佛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充分肯定了绍兴市佛教协会五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组织带领广大佛教信徒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团结引导信教群众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徐副市长希望市佛教协会进一步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独特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坚持“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正确方向,进一步配合政府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协助宗教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促进绍兴的经济发展,维护绍兴的社会稳定与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滕建华在闭幕式上讲话。滕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市佛教界在促进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对新一届佛教协会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坚持与时俱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坚持爱国爱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开展友好交往,为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作贡献。滕建华局长强调,新世纪新阶段,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要突出爱国爱教思想的教育,特别是突出“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教育;要加强人才建设、道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把市佛协真正建设成为佛教信众的“娘家”。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净芳副会长代表绍兴市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五年中,第三届理事会在市民宗局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爱国爱教、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着力于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着力于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着力于弘扬人间佛教思想,积极发展佛教界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在促进绍兴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推进我市各项佛教事业的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代表们对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袁国辉秘书长作《关于修改<绍兴市佛教协会章程>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绍兴市佛教协会章程》及《关于修改<绍兴市佛教协会章程>的报告》。为适应佛教事业与发展的需要,新《章程》对协会宗旨、任务、组织等条文作了必要的修改,重点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了《宗教事务条例》有关精神,增加了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等内容。会议要求全市佛教协会、佛教寺庵和广大佛教徒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会议在认真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由35人组成的绍兴市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净芳当选新一届会长,传实、印海、法弘当选副会长,袁国辉当选秘书长,了德等18人为常务理事,印远等为理事。

 

 

第四届理事会特聘请沈定庵大居士为市佛教协会顾问,并颁发了聘书。

理事会同时任命月空、光如、许小平、吴锡培为副秘书长。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号召全市佛教徒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继承和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开拓进取,齐心协力,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促进国家强盛、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世界和平,努力开创佛教工作的新局面,谱写新的篇章。

 

  

开幕式前,净芳法师(中)、传实法师(左)、印海法师(右)共同主法,隆重举行了祝愿法会。

 

  

大会会场。

 

  

省佛教协会秘书长徐明仁致贺词。

 

  

绍兴市宗教团体代表昝忠明致贺词。

 

  

吴军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参加分组讨论。

 

 

代表们热烈讨论市领导讲话和审议大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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