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礼仪有三大特性:
1、宗教性:佛教虽然主张现世的自我完善,但是他对佛、菩萨、老师的崇拜,并且认为通过这种礼仪上的恭敬能够获得善业的美好的果报,这就是佛教礼仪具有的“宗教性”。
2、对治性:佛教的戒律分止持和作持:止持是防止过错、叫“诸恶莫作”;作持是努力向上、叫“众善奉行”。
3、区域性:佛教产生于印度,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世界性宗教,一般说来有三个系,即传入中国汉地后又传到朝鲜、日本的“汉语系”,也叫“汉传佛教”;传入西藏的“藏语系”,也叫“藏传佛教”。传入东南亚及我国云南一带的“巴利语系”,也叫“南传佛教”。在各个不同的地区里,佛教的律制与礼仪也随着各民族的不同风俗习惯而产生不同的礼仪。
学佛的七众弟子,即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从学佛开始,就产生了对行为举止的调整,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规矩,从“三皈五戒”直到“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佛弟子日常生活中最普遍、最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有敬佛、敬法、敬僧、居庵、事师、事亲、居家、待客、读书、为官、经商、务农、司工、作务、礼诵、坐禅、受食、睡眠、入众、看病、寂居、出外、务丧、住禅堂等,达二十四条之多。 对佛教有好感,也相信佛教所讲的道理,但没有正式成为佛教徒的,称为一般信众,进寺时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仪,如入寺、进门、请教、称呼、合掌、问讯、烧香、拜佛、观赏、听经、法会、用餐、入厕等等。 |